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 北京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将是继民法典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是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客观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范围来看,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并没有特别成熟的经验,也没有相对固定的框架可循。中国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如何“破土而出”的?
“在内容上,草案就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包括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全面规定,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更为系统和充分的法律依据。在编纂模式上,草案创新性地采用适度法典化的模式。这些特点使草案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为世界生态环境法治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生态与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文轩说。
据介绍,草案总则编规定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法律制度,统领其他各编。
草案总则编分为基本规定、监督管理、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准和监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等9章,共143条。
草案开宗明义规定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目的,其中指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总则编集中规定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适用于其他各编的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制度规范,同时吸收新近制定或修改的流域和区域保护立法中的创新性制度。”于文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草案污染防治编分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9个分编,共525条。
“污染防治编整合现行污染防治单行法律和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污染防治的规定,以针对不同污染物的防治为线索,设分编作出规定。”于文轩说。
草案生态保护编转变以往以单一生态要素为保护目标的立法思路,突出系统保护理念。
分为生态系统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物种保护、重要地理单元保护等7章,共265条。
“生态保护编基于系统保护理念,规定对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重要地理单元的保护,并就生态退化防治和生态修复作出规定,同时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就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作出规定。”于文轩说。
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重要领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分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等4章,共113条。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介绍,“单设绿色低碳发展编,这在其他国家是不曾有过的,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显著特点。这彰显了编纂这部法典的重要价值引领,就是贯彻新发展理念。”
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分为“通则”“罚则”“附则”3章,共142条。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以适当的立法技术,针对前面几编中有关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内容设置法律责任,并规定法律适用等内容。”于文轩说。
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有30多部、行政法规有100余件、地方性法规有1000多件,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如何对这些法律进行系统整合?
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既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对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增强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据介绍,编纂工作分3类情况分别处理:
一是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经编订纂修,全部纳入生态环境法典。法典编纂出台后,上述法律不再保留。
二是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生态环境法典之中。这些法律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出台后将继续保留,因此,法典相关规定内容需要统筹协调,并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兼容性。
三是适当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而目前这些方面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宜就此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今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确定原则、奠定基础、留有空间,以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现有的生态环境立法较为分散,分布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规定不一致、衔接不畅甚至矛盾与冲突的问题。
王灿发表示,生态环境法典能够将这些分散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合,形成一个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消除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提高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统一性。
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切实相关,草案的相关规定备受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草案明确防治大气污染应当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强散煤管理等,鼓励采用超低排放等技术,加强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机车、发动机大气污染防治。草案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增加规定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草案完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推进废旧产品拆解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解决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
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依法治污不断推进。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建设。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水环境的保护离不开全生命周期的监测,未来需强化物联网等监测手段。此外,应当出台相应的污水回收激励措施,包括配套政策、补贴以及金融支持,有鉴于我国的用水企业数量庞大,未来还需要依托法律政策加以落实。
3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指出,针对快递包装问题对《条例》进行专项修改,有利于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施懿宸表示,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对整个快递产业绿色转型大有裨益。现行包装体系存在着过度包装、不可降解材料滥用、循环利用率低等问题,而《快递暂行条例》的专项修改起到了方向指引的效果,期待后续能有更多政策细则出台。
于文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草案污染防治编对现行污染防治单行法和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污染防治的规定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以解决现行法律规范之间的重复和协调性问题。
同时,草案还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规定,弥补了相关方面的法律空白,为下位阶立法和法律实施提供指引和依据。
“草案为污染防治提供了更为科学、充分和精细的法律依据,更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利益。”于文轩说。